多管齐下整治直播带货乱象
来源:24直播网2025-04-26 08:11:23
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见成效
□ 孙 博 本报记者 孙中杰
网络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市场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。近年来,河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完善监管制度、加强监测和执法力度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、加强行政指导等一系列举措,在规范直播带货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在调查中发现,直播带货行业乱象层出不穷。部分主播为追求高额利润,罔顾职业道德与法律底线,对产品的功效、材质、产地等关键信息进行夸大或虚假描述。比如宣称某减肥产品一周能减5公斤,实际却毫无效果;声称某食品为“纯天然、无添加”,实则含有多种添加剂。还有些主播通过恶意炒作、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来吸引眼球、诱导消费,如“卖惨”式带货、制造虚假抢购氛围等,误导消费者冲动下单。此外,售后服务缺失也是一大顽疾,消费者遭遇产品质量问题时,退货难、换货难、售后无门的情况时有发生。
面对直播带货的种种乱象,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作为,多管齐下规范市场。2024年以来,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牵头作用,联合河南省委网信办、省公安厅等13个部门,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,对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、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。在规范网络营销和集中促销行为方面,以“双11”“双12”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重要节假日为重点,持续打击流量造假、刷单炒信、虚假宣传、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,持续整治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行为。针对直播带货中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,加大查处力度,落实侵权“通知—删除—公示”流程。
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探索对网络直播带货乱象的监管新举措。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在今年3?15前夕,组织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议,成立网络直播带货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专班,全面摸排该市直播电商主体数据,建立直播电商监管数据库;运用网络交易监测系统,对直播带货活动进行全时段、全方位监测;以带货商家办公场地、仓储库房为重点,严格检查商品进货渠道等,确保商品质量安全可追溯;加大案件查办力度,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。同时,该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活动,引导网络直播经营人员依法诚信开展网络直播经营活动。
新密市市场监管局深入电商直播基地开展业务指导。2024年,该局班子成员带领执法人员,到新密市国家级电商进农村项目直播基地,检查基地内相关公司的商品展示区、直播间等场地,与工作人员座谈,详细询问直播带货运营模式,对其经营资质、广告、直播用语等多项内容进行指导,并告诫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,避免发生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。
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在2024年“双11”促销期间,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及平台内经营者发出规范经营指导提醒,要求直播平台要加强对直播内容的管理,规范直播营销方式;督促平台内经营者真实、准确、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,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商品性能、功能、质量、来源、荣誉、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不得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,不得通过低俗引流、“卖惨”等方式进行营销。
2024年8月至12月,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,重点查处在直播带货中,经营者虚构交易额、成交量等经营数据信息,虚构收藏量、点赞量等流量数据,虚构投票量、收听量、观看量等互动数据,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。
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该局将持续发力,不断完善监管措施,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,形成监管合力,更加有效地遏制直播带货乱象,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,让直播带货这一新兴电商模式在规范中持续创新发展,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。

